六月十八日下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麥克風,錄下了教育部長鄭英耀一年來最尖銳的一段話:「教育部一直往好的方向改革,卻不但沒有掌聲,而且一路都在批評」、「我沒有辦法接受一直抹黑教育部、抹黑鄭英耀」。他語氣升高,罕見動怒,十分鐘後他說「最近我身體確實不適」提早離席。
一個部長在立法院動怒會,把個人聲望、機構公信力綁在同一句「抹黑」裡。但這個「抹黑」,沒有對應任何具體個案。這是把監督公共政策,偷換成人身攻擊。
在身體不適之前他已錯過質詢前一個月的教育議程:缺席校事會議公聽會、缺席學貸三法審查。在他提早離席的下午,全台有 1,124 位被校事會議受理的教師,正在等一個不知何時結束的調查結果。
校事會議,全名是「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召開,本身不能解聘教師。法源是《教師法》第 29 條授權訂定,設計初衷是保護學生,但啟動依據涵蓋教師法第 16 條「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這種模糊構成要件,正是後續冤案的源頭。
教育部統計,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5 月,全國校事會議受理 1,124 件、完成調查 769 件;其中 382 件「不成立」(49.7%)、最終停解聘僅 26 件(2.3%)。97% 最終未達解聘——但被受理的教師,每一個都承受調查期間的心理壓力、社會標籤與程序成本。
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 2026-06-15 在立法院公聽會公布新制成效:2026-01 至 2026-04 受理 202 件投訴,僅 45 件進入校事會議調查(22%),66 件不受理(33%);對照 2025 年同期 448 件投訴中有 366 件進入校事會議調查(82%),進入校事會議比率大幅下降(資料來源:聯合報 2026-06-15 )。
教育部把「不受理比率由 18% 升到 33%」視為「前端過濾機制見效」。全教總回應:投訴量從 448 件降到 202 件,整體下降六成,可能代表「家長不敢投」而非「制度改善」,呼籲公開各項指數(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26-05-05)。
「投訴浮濫」的真問題
岡山國小林晉如老師,不是個案,她只是被記者寫下名字的那一位,我們用她做一次完整的拆解,因為這個案件串起了制度每一個失靈點:
第一步:匿名投訴成形。 2024 年 12 月,高雄市岡山國小閱讀推廣名師林晉如,教學年資逾 20 年,遭臉書社團「小一聯盟」成員貼文匿名投訴體罰、師對生霸凌(資料來源:聯合報 2025-09-25 )。
值得注意的是:投訴平台是社群媒體,不是學校正式管道;投訴人是匿名,不是具名家長;指控內容包含「師對生霸凌」這種主觀判斷——這正是 2026-01-12 解聘辦法修正前允許的灰色地帶。林晉如公開表示身心受創時曾說:「我沒有做錯任何事,但我必須花 7 個月證明我沒做錯。」
第二步:校長動起來,但動的方向錯了。 校事會議調查啟動後,林晉如的校長兩度要求她向家長道歉,即使指控尚未成立。即使校事會議最終認定多項指控不成立,校長仍然要她道歉,「為了親師關係和諧」。這不是調查,是預設有罪的政治妥協。
林晉如拒絕道歉,校長改用「親師溝通不良」這個條款——教師法第 16 條模糊構成要件的經典套用——記她一支過。
第三步:救濟路徑漫長。 林晉如案並非唯一。
- 文府國小教師邱凱裕遭 5 名不具名家長投訴,調查近 3 個月亦不成立,他公開批評「家長投訴無成本、老師卻要自證無罪」,並指高雄某國小有家長一年半提逾 25 件檢舉,學校花費逾 70 萬調查費(資料來源:聯合報 2025-09-25 同篇)。
- 新竹某國小陳姓代理教師因「特別座」被投訴體罰,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調查小組「有罪推定」,撤銷記過處分,陳師勝訴(資料來源:鏡週刊 2026-04-24 )。
- 苗栗縣一名國中教師 2024 年 8 月遭學生不實檢舉上課開黃腔,性平訪談 13 名同學,8 人答「不會」、5 人答「鮮少」,苗栗地院 2025 年 6 月判決學生及法定代理人賠償 5 萬元(資料來源:聯合報)。
- 嘉義縣昇平國中陳姓前訓導組長,考績經考核會初評甲等,時任校長兩度否決並逕行改核乙等;陳師自述 3 年多、花近百萬元才獲平反,全國校事會議受害者自救會 10 餘位教師到場聲援(資料來源:中時新聞網 2025-07-10 )。
第四步:針對林晉如老師這類案件,制度如何反應?
- 全教產 2025-09-25 召開記者會,邀林晉如、邱凱裕兩位教師現身說法;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要求教育部公開「濫訴數、成案數、調查成立後懲處及解聘數、不成立數、調查費用」五項指數(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26-01-12 )。
- 全教總 2026-01-25 號召逾千名教師至教育部前發起「0125 廢惡法、救教育」行動,提出五大訴求:廢惡法、清人才庫、止濫訴、還清白、負責任(資料來源:全教總新聞稿 2026-01-25)。
- 人本基金會的對立解讀:113 學年度 19.6 萬正式教師中校事會議受理 1,124 件只佔千分之六,「難稱浮濫」(資料來源:中央社 2025-10-16)。
- 前教育部主任秘書莊國榮同日於臉書發文:「一年僅 26 名教師被解聘,比當選師鐸獎還難」——質疑教師團體的「浮濫」指控。
對立觀點並陳:
- 林晉如律師團隊與全教產:制度設計鼓勵前端不受理,後端程序照樣碾壓教師;浮濫的標準不是「絕對件數」,而是「相對成本分佈」。
- 教育部(鄭英耀、張廖萬堅):修正重點已刪除匿名檢舉、限縮受理標準;前端不受理比率上升代表制度見效;冤案補償條款已於 2026-04-17 三讀通過。
- 人本基金會、莊國榮:千分之六的受理率、26 名解聘教師,數字上「難稱浮濫」;應回歸個案檢視,而非全面否定制度。
- 全教總:投訴量從 448 件降到 202 件,下降六成「未必代表改善」,可能只是家長不敢投。
投訴浮濫的真問題是相對值,不是絕對值:
- 113 學年度全國 19.6 萬正式教師中,1,124 件被受理——絕對值看似「千分之六」,對 19.6 萬人來說「個案」。
- 但這 1,124 件背後,至少有同樣數量的教師承受調查期間的心理壓力、社會標籤與程序成本,這是沒人算進去的分母。
- 進一步看,臺北市 2024 年教師遭投訴 1,773 件(成案率僅 14.88%),是 2022 年 426 件的 4 倍,投訴量成長速度遠高於成案量,代表「家長敢投」或「制度容易啟動」(資料來源:聯合報 2025-06-23)。
投訴浮濫的標準到底是「絕對件數」還是「相對成本」?部長引用 22%,是在迴避 2.3%;部長引用 0.57%,是在迴避 100% 寒蟬效應。這不是哪一邊的數字對,是部長選擇性引用的方法錯了。
有罪推定下的反推,2.3% 反而證明投訴浮濫
現有校事會議制度採「有罪推定」邏輯:調查程序對教師不友善,校長介入預設有罪(要求道歉、記「親師溝通不良」過)、調查委員組成偏頗、外聘調查人才庫素質未受監督;雖然 2026-01-12 修正已刪除匿名檢舉,但仍存 4 人無記名投票成案機制(校長不參與表決但啟動調查)。
在這麼嚴苛的環境下,769 件完成調查案中最終停解聘僅 26 件(2.3%)。這意味著:
- 即使制度刻意壓低對教師的友善程度,仍有 97.7% 案件最終找不到教師的明顯過失——這是同一批數字裡,部長與人本都未強調的「達成率」。
- 換言之,大多數投訴根本是「無的放矢」——家長明知教師沒錯,或根本不確定有錯,仍執意投訴。
- 進一步反推:26 件停解聘案中,有多少是像林晉如老師這樣的冤案?校長兩度要求道歉、調查程序不良,最終以「親師溝通不良」記過,若這些被體制壓出的「輕懲處」從 26 件中扣除,真正的「教師有確切過失而停解聘」可能寥寥可數。
- 結論:扣除冤案後,惡意投訴更加浮濫。
人本基金會認為千分之六受理率、26 名解聘教師,「難稱浮濫」。這是同一份數字的兩種解讀:人本算的是「絕對件數」(19.6 萬名正式教師中的 0.57%),本文主張算的是「有罪推定下的反推」(制度已對教師不利、卻仍 97.7% 找不到錯)。讀者可自行裁決哪一邊更接近事實——但無論如何,「部長引用 22%、人本引用 0.57%」都只是其中一面,本文主張把另一面補上。
個案之外,全台 19.6 萬正式教師也是校事會議受害者,他們沒被投訴,但他們看見了,成為 19.6 萬隻寒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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