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生物老師的教學日誌
在聖誕節前夕寫這篇文章可能有點殺風景,不過我是滿高興看到這個判決成立的!!: )
美國聯邦法院法官瓊斯三世 (John E. Jones III) 判決賓州多佛 (Dover) 地區學校將智能設計論放入高三生物課程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宗教需與教育分離之原則,禁止再於課堂上教授智能設計論。
剛剛從聯邦法院網頁下載的判決文全文:點此下載。
看完這 139 頁的判決文後再來寫心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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