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30

做了一個夢

今天還滿累的,回到家就先睡了一下,結果做了一個,嗯,怎麼說,惡夢嗎?

夢中的我,走在路上,結果被三隻流浪狗緊緊咬住小腿,整條小腿被咬的稀巴爛。

然後,我趕緊找了一條長布條,將自己的腿緊緊綑住止血,然後一跛一跛的走到醫院求救。夢中還被打了一支狂犬病疫苗,比被狗咬傷還要痛。

到這邊驚醒,看到自己小腿還在,心情輕鬆不少!!XD

科學家說我們每隔幾分鐘就做一個夢,但是我平常大概都睡的太沉了,醒來後幾乎都不記得自己做過什麼夢。祇有做惡夢時才會突然驚醒,並記得其中的內容。讓我有點小鬱卒,美夢都不記得,光記一些惡夢!

為什麼沒有很鬱卒而祇有小鬱卒?喔,因為能睡得很香很沉、沒有失眠的困擾,是很幸福的事啊,偶爾被惡夢打斷一下,就當作是送它的吧!!

另一個印象深刻的惡夢是幾年前夢到自己飲彈自殺。哇嘿,那種槍枝含在口中的冰冷感、子彈貫穿上顎、從後腦穿出來的感覺,在夢中還真是清楚浮現啊……醒來之後,覺得自己好像死過一次,還能活著真好!!

嗯,看來,做惡夢也是能讓人感覺生命美好的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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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8

資訊課程第九週:改寫心智圖

前幾週我們利用『何謂智慧財產權?』與『創用CC,另一種選擇』這兩篇文章繪製了一個類似底下的心智圖:

我們仔細看過這兩篇文章,也畫了心智圖,我們對智慧財產權、創用CC 都有了一些瞭解。現在,請你試著對完全不懂智慧財產權及創用CC 的人 (例如你的父母親) 解釋一下何謂智慧財產權、何謂創用CC?

你可能對那兩篇文章印象不深刻 (更可能的是,一點印象也沒有了),但不用擔心,因為我們在讀文章時有將重點整理出來繪製為一張心智圖,所以我們可以看著之前繪製的心智圖,用自己的話來解釋這兩個概念。

那麼,要怎麼利用心智圖的內容來解釋這兩個概念呢?

我們一開始在畫心智圖時並不是很有規畫的,我們可能看到一個重點就在心智圖上面加一個子節點,所以這個心智圖可能是沒有順序、邏輯的。

當然這是心智圖的用意之一,讓你可以很自由的記錄重點,但是,要用這個沒有好好規畫過的心智圖來做重點提示就比較不方便了。

所以,我們應該先將心智圖內的節點稍微移動一下,把相同類型的重點放在一起 (你祇要在某個節點按下左鍵,就可以將它拉至你想要放置的位置),這樣子才方便我們回顧智慧財產權及創用 CC 的重點,並用這些重點來向其他人解釋這兩個概念。

不過,要怎麼整理這些重點比較好呢?怎麼樣整理才能夠很方便的向別人解釋這兩個概念?

首先,我們要向別人解釋智慧財產權 & 創用 CC 時,別人可能會問你:『什麼是智慧財產權?』所以你應該告訴他智慧財產權是什麼?是由什麼人在哪一年所訂定的?所以,請你將『什麼是智慧財產權』的相關重點整理在一起,然後看著這些重點,用你自己的話,解釋一下什麼是智慧財產權。

想像你要對朋友、家人說明智慧財產權,請你用五十至一百字,稍微解釋一下什麼是智慧財產權:






這時候,你的朋友會有疑問:『為什麼要保護智慧財產權呢?』相同的,請你用五十至一百字來解釋(底下每一題也都用五十至一百字來解釋即可):






『ㄟ,那我還聽過著作權耶,著作權又是什麼呢?跟智慧財產權有什麼不同?』






『違反著作權會怎樣?有很嚴重嗎?會被罰嗎?有沒有什麼例子?』(喔,這個在我們的心智圖中沒有耶,你應該再回去看那兩篇文章,或是上網自己找一下例子。因為,例子是最能讓人感到興趣的部份。)






『什麼情況下重製作品不會違反著作權法?』(在這邊,你可能會提到合法的重製行為,以及『以創用 CC 授權的文章也都可以重製』)






『ㄟ,你剛剛提到創用CC,那什麼是創用 CC 呢?』






『喔,是這樣啊?所以我祇要儘量使用以創用 CC 授權的創作就不用擔心被關了是吧?太好了,真是謝謝你的解釋。』

附註:

請不要在學習單上直接寫下你的解釋,請你打開桌面上的 OpenOffice.org Writer,將你的解釋寫在裡面,我們以後還要用這些答案來做更進一步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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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資訊課程補充:創用CC,另一種選擇

前一次我們提到需要尊重他人的著作權,但是並非每個人都完全贊同著作權中不得任意重製、不得公開播放等種種規定。

不贊同著作權的人認為,不論你今天是寫一本書、或是創作一首曲子,你不可能無中生有地變出這些作品,你必然會利用許多人的智慧結晶才能夠進行創作。

你要寫一本書,無論你用哪種語言文字來進行寫作,這些語言文字都不是由你發明的;你要寫一首曲子,五線譜與音樂表記符號也不是你發明的。

如果發明這些文字符號的人當初也要求不得使用、重製他們的創作,那麼我們人類文化恐怕要大幅後退了。既然你都使用了他人的智慧結晶了,又怎麼有權力要求別人不得使用你的創作?所以對於『著作權需要保護』的這個主張,並非所有人都能贊同。

想一想
小明說:『對!我也反對著作權!所以我要上網抓 MP3!』對於小明這樣的說法,你認為他是正確的嗎?

回想一下前一次的問題,如果你看到一家早餐店的價格太高,你會用搶劫的方式搶走一份餐點嗎?不會,你會想:『我尊重你訂這個價格的自由,但是我不贊同你訂的價格,所以我要去別家店吃早餐了。』

相同的,不論我們贊不贊同著作權的概念,我們都必需尊重有些人認為『著作權很重要』的想法。當他們要求你不得任意重製其作品時,我們也應該尊重他們。如果我們不懂得尊重他人的想法,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你覺得你家裡的物品 (電腦、相片、電視…) 是很重要、很寶貴的,結果路上的強盜闖進你家洗劫一空,臨走前還丟下一句:『這種破銅爛鐵你也寶貝成這樣?』假若遇到這種事,恐怕會讓你欲哭無淚、無語問蒼天。所以,發揮你的同理心,就算你再怎麼不贊同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的觀念,你還是得尊重他人想要擁抱著作權的權利。

如果你自己是創作者,希望別人尊重你的創作,但認為著作權對於作品重製的相關規定太過嚴苛,而希望在『尊重你的創作』這個前題下,能讓別人自由使用你的創作、重製你的作品,那麼在著作權法之外還有一種正式的法律條文叫做創用CC,值得你參考一下。

創用CC,讓交流更自由

創用CC是臺灣使用的名稱,其原名為 Creative Commons,是 2001 年由一群法律人士訂出的正式文件,目前已有許多國家認可其法律效力,可以視為另外一種著作權法。

創用CC與著作權法最大的不同點在於:將自己作品使用創用CC授權的創作者,僅保留作品的部份權力,讓讀者、閱聽大眾擁有重製與傳佈作品的權力。如此一來,創作者可擁有其作品的部份權益,卻又不妨礙文化的交流與創新,所以創用CC這幾年來已經受到許多創作者的青睞,紛紛將自己的作品以創用CC進行授權。

創用CC的基本授權方式可以分為三個部份:

  1. 這個作品需不需要標示作者姓名?
  2. 這個作品可不可以使用在商業上?
  3. 這個作品是否允許他人重新修改、衍生創作?

這三類授權要求,常常以圖片標示在作品某處。底下就來介紹一下使用創用CC授權的作品中常見的圖片標示。

姓名標示:如果希望別人使用你的創作時,能將你的姓名特別標示出來,則可以加上這個授權要求,這也是創用CC授權中最基本的授權方式。

本來嘛,要重製、散布他人的創作時,把原作者的姓名附上應該算是對作者最基本的尊重,讓大家知道這個作品最早是由誰創作的。

如果某個作品使用創用CC授權,而且其授權條款中出現『姓名標示』這個圖片,那麼,記得在把作品轉寄、重製、散布給朋友的時候,要把原作者的名字附上去。

小叮嚀
如果你在某個使用『姓名標示』授權的網頁上看到一篇不錯的文章,想要把文章用email轉寄給朋友看,那麼,轉寄文章時,除了在文章最前面要標作原作者姓名之外,也記得將網址一併寄給朋友。

如此一來,假若你的朋友對文章內容很有興趣的話,他還可以連到原本的網站與原作者討論。

非商業性:很多創作者將作品以創用CC授權時,他們並不希望你將他們的作品拿去賣錢,比方說,有些人拍了一些很美的相片並以創用CC授權你使用,但是他不希望你拿他的作品去賺錢,這時在作品的授權上就會加上非商業使用這個標示。

看到作品上有這個標示時,千萬記得不要牽涉商業活動喔!否則,原作者還是可以告你侵權的。

禁止改作:有些作者允許讀者重製其作品,但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修改,他們就可以在授權時,註明作品不允許他人更改。使用者要重製、散布其作品時,就必須維持其完整性,將作品依照原本的樣子散布出去,不可以更動。

相同方式分享:前面提到,創用CC的基本授權可以分為三部份。第三部份決定作品是否可以被修改並產生衍生作品。『禁止改作』很明顯的就是拒絕使用者改變作品內容了。但有些創作者不在意自己的作品被更動,他們允許讀者、閱聽人利用自己的創作再去產生新的作品,祇是,『如果你的作品是參考或修改我所分享出來的作品,那麼你必須將你的創作也分享給大眾使用。』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修改標示有『相同方式分享』的作品,不過,請記得將修改後的作品也採用『相同方式分享』授權分享給大家。

利用前述四種標示可以組合出不同的授權方式,常見的組合方式如下:

姓名標示:祇要標示原作者姓名,你就可以任意使用這個作品。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除了標示原作者姓名之外,你還不能將作品用來賺錢。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要標示原作者姓名,而且不能變更作品內容,要將作品分享給他人時必須完整呈現原本的面貌。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要標示原作者姓名,可以任意更動作品內容,不過要將更動後的新作品也用相同的方式分享 (意即你的新作品也需要標示為『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除了標示原作者姓名之外、不能將作品用來賺錢,而且不能變更作品內容。
這是最常見的創用CC授權標示了,在許多部落格上都見得到這個標示。那麼,這個標示是什麼意思呢?請你想想看。

利用創用CC讓創作者對其作品可以保有一些權力,但是又可以允許他人自由使用,所以對於文化的交流與創新是很有幫助的。在前一章開始之處,我們以一個小故事來帶入智慧財產權的觀念,但是這個故事還沒結束……

漸漸地,大家發現這些農夫耕作收穫比別人多,希望能獲得這些耕作達人的指導,讓自己的收穫也與達人一樣多。所以他們或者帶著禮物、或者帶著一點金錢來拜訪達人,請達人指導耕作的技巧。

達人請他們把禮物及禮金帶回去,他說:『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功勞,我也是參考別人的作法再做修改的啊。既然我是參考別人的作法,所以,我也應該把我的方法分享給大家。你們可以再修改我的種植方法,然後再反過頭來教我新技術。大家彼此分享,我們的種植技術才能越來越精進。』

在大家無私分享、並不斷改進種植技術的情況下,這個國度的每個人都能夠種出又大又好的作物,除了維持自己國內所需,他們還將作物賣到鄰近的國家賺了不少錢。

藉由簡單的分享,大家都受益,整個國家的人民都因此得以擁抱富裕幸福的生活,開開心心的迎接每一天。

相關網站

  1. 創用CC:何謂創用CC?
  2. 教育部創用CC資訊站
  3. 創用CC授權圖庫
  4. 創用CC授權音效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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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5

多多用 Google,讓你大腦不秀逗

剛剛在 Mr. 6 的站上看到一篇有趣的文章。UCLA 的科學家請來 24 位老人家,請他們讀書及上網搜尋資料,然後觀察他們的大腦活動狀態。

結果發現輕度使用者在做兩件事時,大腦活動程度差不多,然而重度網路使用者 (常常上網的人) 上網搜尋資料的時候,他們的大腦負責下決策及複雜推理的區域活躍程度遠比閱讀時來得高 (CNN 報導原文)。

負責的兩位科學家假設,這可能是因為輕度使用者面對搜尋引擎給予的龐大資料不知如何應付,大腦中的神經迴路無法開啟使用;而重度使用者面對相同的問題時,知道該做些什麼事,所以神經迴路大量運轉。

以我自己使用搜尋引擎的經驗,我覺得用搜尋引擎與唸研究所時做學問的方式有些類似的地方。

在小學到大學的這段期間,我們習慣就是拿著一本書,從頭到尾看過下,大腦很被動的接受了一些訊息。雖然有些部份很難,要多花一點時間去思考、去理解,但多數時間我們祇是看過去,不斷地順從作者的思想,偶爾反抗一下而已。

到了研究所,寫到書中的資訊都已經嫌舊了,要新的資訊就必須看論文,然後從每一篇論文之中抽取某些元素,自己再重組、建構成為自身的新知識。看的論文也許論調完全相反,因此就必須做一些選擇、調適與內化。所以到了研究所階段,知識是可以自己再生產的,經過這樣的訓練,能比較快從雜亂無序的文章中理出一個頭緒。

使用搜尋引擎所面臨的也是相同情況。搜尋引擎找出來的資料,不是一個有邏輯順序的文章,你沒辦法從第一頁依序讀到最後一頁,相反地,使用者必須在茫茫網海中撈一些訊息出來,然後看過、消化、重組,成為他個人的新資訊。這個過程需要邏輯思考,以及下決策的能力以判斷訊息的對錯。

當然,『到知識+ copy 一段文字,貼到作業中交給老師』這樣的搜尋是不太需要用到大腦啦!!所以我說的是藉由搜尋引擎來增加自己知識廣度、深度的人會使用邏輯思考能力。而這些會藉由搜尋引擎增加知識廣、深度的人通常就是所謂的『重度使用者』了 ;)

他們每天進行搜尋,從搜尋的結果中又找到新的關鍵字進行搜索,不斷地操練自己腦部負責下決策、邏輯思辨的區域,所以,一旦又進入搜尋的情境中,這些區域馬上被喚醒上工,或許這是科學家測到這兩個區域活躍的原因吧?

不過,專門研究這個的科學家都說他們不知道真正的原因為何了,我的猜測也祇是猜測而已!:p

回到教育的觀點,不論搜尋時誘發腦部大量活動的原因是什麼,我們知道的是,教師可以設計一些情境讓學生必須去搜尋、組構出個人化的知識,這個過程讓學生做做頭腦體操,學習推理、做決策,對腦部的發育應該是可以有些好處的啊!:)

祇是嚴格來說,UCLA 科學家是以老年人做研究對象,其結果能不能套用在年輕人身上倒是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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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4

煮飯真辛苦!

今年八月,我媽媽 & 一位好友在前後幾天內,被檢查出癌症第三期,那真是一個難以遺忘的月份。

9 月 17 日,我媽開始進行化療與放療,每週進行 5 次,共要進行 22 次,然後停止放療四週 (化療繼續)、開刀,開刀完再化、放療 22 次。

化療藥物帶回家每天吃,藥物一吃,我媽就開始腹痛 & 腹瀉,也因為治療的關係,整天噁心吃不下任何東西。

吃不下又一直腹瀉,讓我媽虛弱的祇能整天躺在床上,連坐著都很費力。那個星期我回台南探望她,在家裡我沒說什麼,但回台中時一路大哭回台中。從小到大沒人看過我哭,但這次至少有兩個高速公路收費員看到了。

9 月 27 日再回去,媽媽的狀況好了一些,可以走出房間跟我們聊幾分鐘。她說是醫生把劑量減輕了一些,否則癌症沒醫好,先被營養不良給打敗。

劑量減輕後,腹瀉的情形好了一些,噁心的程度也少了一點。但是,還是完全吃不下任何東西。不過,就在我們回去的那一天,我媽說:『我肚子餓,想吃東西!!』

喔,聽到我媽想吃東西,這可開心了,趕緊翻翻冰箱中還有什麼東西,弄出兩道菜來。看著我媽多少吃了幾口,那天就心情輕鬆的回來台中了。

上個星期三天連續假期回家,先去買了一大碗牛肉湯,準備給媽媽補充點蛋白質,再煮了兩道菜。吃了幾口,我媽感嘆:『還是你煮的好吃!你爸都亂煮!所有的東西全都加在一起,變成怪味。』(不過我媽說,有人煮就很感謝了,所以我爸怎麼亂搞,她還是吃下去!^^)

哎啊,說什麼我煮的比較好,也不過就那幾樣菜換來換去,洋蔥炒蛋、胡蘿蔔炒蛋、蕃茄炒蛋……XD 吃了幾餐,自己看了都膩了,更不用說化療後胃口變差的媽,那是硬逼自己吞下去的吧?

雖然我煮的不怎麼樣,但我是不期待我弟、我妹啦,他們寧可洗碗,不要燒菜,所以這責任就落在我頭上嘍。剛好,我也比較喜歡燒菜,不喜歡洗碗……:P 所以我們回家時,就由我下廚,我弟、妹負責洗碗,真是配合的剛剛好。

祇不過,才煮了幾次,發現煮飯還真的是滿不容易的一件事。以前都是煮興趣的,偶爾到廚房弄一道菜孝敬爸媽,那是很有趣的事 (小二、小三的時候,就看著食譜烤蛋糕給我媽吃過)。可是,當每天、每餐都要下廚房時,哇,壓力還挺大的。總是感覺前一餐剛吃完,才休息一下下,又要頭痛下一餐要吃什麼了。

看來得買幾本癌症食譜來照表操課,不用頭痛要煮些什麼東西,但是又能好好孝敬老媽。網路上有看到一些食譜,這星期回家就來試著煮這些吧……;)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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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1

老師沒騙你:時速一百公里的球

在國二的時候會學到運動定律。也會提到,如果在一個等速度運動的物體上,施加同等大小但方向相反的力,則對於靜止的觀察者而言,這個物體會是靜止的!!

比方說在往東時速一百公里的車上,往西丟出一個時速也是一百公里的球,則這顆球對於地面的觀察者而言,應該是靜止的!

好難想像對不對?總覺得是老師在唬人的!!

如果你很懷疑老師是不是在唬弄你,那麼可以看一下底下的日本節目片段。他們真的去做實驗,在一台時速一百公里的車上反方向丟出時速一百公里的球。結果,噹噹噹,你應該自己看一下!:)

沒錯吧?球被投出後,果然是垂直落下,沒有橫向的運動吧?:) 不過,為什麼球著地之後滾了好遠呢?不是說會靜止嗎?怎麼又彈了這麼遠?

這個原因你可以想一想喔!!底下開放三位讀者回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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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7

資訊課程第六週:Freemind (三)

還記得『找出文章重點』這篇文章提到的幾個方法嗎?我們利用『何謂智慧財產權?』這篇文章再來練習一下文章重點的找尋。

我們先看看這篇文章的最最最大的重點。請問這篇文章的標題與次標題各是什麼?






其次,我們看看文章是否有說明『為什麼要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原因。文章中的粗體字也許可以給我們一點指引。






ok,我們可以將上面找到的重點先用心智圖畫出來,看起來應該像是底下的圖

另外,我們想知道智慧財產權的相關人、事、時、地、物。所以,請問最早提出智慧財產權的是哪個組織?他們簽定了什麼樣的條約來保護智慧財產權?這個條約什麼時候簽定的?在哪邊簽約?






有哪些內容是智慧財產權所保護的?






智慧財產權中的哪兩項屬於著作權法的範圍?






為什麼要提出著作權?






怎麼樣的行為是著作權允許的重製行為?






好,從文章中找出這幾個問題的解答後,請繼續將上面的心智圖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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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課程補充:何謂智慧財產權?

為什麼要保護智慧財產權?

很久很久以前,在遠方的國度有一片廣袤的大地,許多農夫在這片大地上辛勤的耕作著。這些農夫一開始都擁有相同大小的農地,也都獲得相同的收成,但慢慢地,有些農夫發現了便利的灌溉方法、有些人改良了種植的方式,藉由這些不同的耕作方法,他們的農作物生產比使用原始種植方式的其他人多了許多。

漸漸地,大家發現這些農夫耕作收穫比別人多,希望能獲得這些耕作達人的指導,讓自己的收穫也與達人一樣多。所以他們或者帶著禮物、或者帶著一點金錢來拜訪達人,請達人指導耕作的技巧。

上面這個虛構的小故事描述一個情況,就是『個人的發明與發現是有價值的』。達人們發明的灌溉及種植方式,都可以增加農作物的收成,因此其他農夫願意用禮物、金錢,向達人請教改良的方法。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認為不祇是個人的發明與發現有價值,人們的各式表演、創作也都有其價值。你願意花錢去電影院看電影,就是認同這個電影有讓你花錢的價值,而拍電影的人也因此能獲利,賺到足夠的錢生活。

不過,如果你進到電影院將影片偷錄回家,然後把偷錄回家的影片拿去低價販賣,這麼一來,有些人就寧可看你偷錄的影帶,而不願再進入電影院中觀看,造成原本拍攝影片的人收入影響。

為了鼓勵人們發明與創作,並保障其發明、創作不受他人私自使用,影響發現與創作者的生計,1967 年 7 月 14 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於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簽定『建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規範創作者對自己的作品所擁有的權利 - 智慧財產權。在公約中提及,若創作者的作品以下列八種方式呈現:

  • 文學、藝術與科學之創作
  • 藝術表演、圖像與廣播
  • 人類的發明
  • 科學上之發現
  • 工業設計
  • 商標、服務標章,與商業名稱和設計
  • 防止不公平競爭的努力
  • 其它在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之智力活動成果

則創作者對其作品可擁有智慧財產權,依法不受他人侵犯其權利。

針對智慧財產權所提及的八大項目,我國目前將其劃分為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三個範疇進行保護規範,這三種領域保護的智慧財產權並不相同,在制度的設計上也有所差異。

其中著作權法規範前述『文學、藝術與科學之創作』與『藝術表演、圖像與廣播』這兩大類創作的智慧財產權,因為這是中小學師生較易接觸到的智慧財產權領域,因此底下再對著作權法進行介紹。

著作權對著作人的保障

為了保護著作人的權益使著作人樂意進行創作,並得以促進文化發展,因此以著作權法規範著作人權益。

但是著作權法保護的什麼呢?

以最簡單的方式來說,著作權保護創作人的作品重製權及其作品的公開播放權,他人未經著作權擁有人的允許不得重製其作品供他人使用,或在公開場合播放其作品。

近年來,因為資訊與傳播科技的便利,讓人們可以輕易複製他人的文學、藝術創作,例如同學購買了 CD 片之後,很輕易的就可以將 CD 內的音樂轉製成 MP3 放上網路與他人分享。但是這樣的行為已經對創作者擁有的著作權造成了侵害。

如同前面所述,未經著作權擁有人的允許,他人是不得重製作品供他人使用的。因此,同學將 CD 音樂轉製成 MP3 再供其他同學聆聽,這就侵犯著作權法了。

著作權法允許的重製行為

那麼,是否有合法的重製行為呢?

有的,如果你是擔心 CD 片刮壞,因此複製一片 CD 供自己聆聽,這樣的行為是著作權法所允許的。此外,如果教師為了教學的目的,影印書籍中的數頁,提供給學生參考,或是播放三分鐘的電影片段,這樣的行為都是合法的。

有一個比較簡易的判斷方式就是:你現在的重製行為、播放行為,是不是讓其他人因此不必購買這個產品?如果是,那麼你就違反著作權法了。例如前面所述,你將 CD 的音樂轉製成 MP3 分享給同學,你的同學不用再購買這張 CD 就有音樂可以聽,所以這是非法的行為。

教師在教學中播放三分鐘的電影片段,觀看的同學沒辦法從這三分鐘的片段知道影片的大部份內容;如果他們對影片有興趣,他們還要去電影院觀看才能瞭解影片全貌,因此這樣的重製是被允許的。倘若教師播放整部影片,使學生不必再進電影院觀看影片,這就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

現在資訊科技的便利性,使得許多人不知不覺當中就做了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2008.07.09 有位國小學生因為在部落格上連結了 Youtube 上面的一部卡通,被影片代理商告上法院 (詳情請見相關報導),2007 年也有一位高職生將 MP3 放在部落格中供人下載而被判刑五個月 (相關報導)。

為了避免因為觸法行為被告上法院、甚至判刑,在複製他人的作品 (CD、影片……) 或是分享他人的作品之前,請先問一下自己:『我獲得授權了嗎?』在確定自己不會侵害他人權利之後再繼續進行後續的動作吧!

想一想

有些人說:『沒辦法啊,現在的 CD 就祇有一首歌好聽,卻要賣三、四百元,根本就是搶錢嘛!!我是窮學生,哪有那麼多錢去買 CD?當然祇能抓 MP3 來聽啊。』

對於這樣的說法,你認為對不對呢?

上面的例子,祇要上網搜尋一下,其實可以發現有許多人抱持這樣的論點。仔細想一下,如果今天有家早餐店東西賣的超貴,你會放棄不買,還是直接搶劫,搶一份餐點當早餐?

祇要是一個正常人,應該都會選擇到別家而不買這家店的早餐,不會選擇搶劫這樣的方法。但是,為什麼情況換成了 CD 音樂的時候,就會覺得這樣的搶劫是正確的呢?

如果你覺得 CD 的售價太貴你大可不買,而不應該用『到網路上抓 MP3』這樣的方式去侵害他人的著作權,這種方式不正確,也犯法。

下次你的朋友告訴你:『音樂那麼貴,祇有一首能聽,我當然用 Foxy 抓』時,也請記得問問他:『你會不會去搶劫東西賣的很貴的早餐店?』鼓勵你的朋友不要再犯法,以後他會感激你的。

相關網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著作權法
  2. 著作權筆記
  3.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FAQ
  4. 國立高雄大學:認識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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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6

讓 MS Office 2000/2003 讀取 Office 2007 的檔案

自從微軟出了 Office 2007 之後,格式不相容的問題又成了許多人的夢靨,因為許多人還在使用 Office 2000/XP/2003,所以在 Office 2007 中撰寫的檔案,拿到別人的電腦去,常常是無法讀取的,造成了許多的困擾。

微軟後來有出一套程式,可以讓 Office 2000/XP/2003 讀 Office 2007 的檔案,可以從微軟的網站下載,安裝後就可以讓 Office 2000/XP/2003 開啟 Office 2007 的檔案了。

如果有讀取 Office 2007 檔案的需求,就安裝一下這套程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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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5

好的不學,壞的倒是學很快

上個星期回台南,洗碗的時候 Aria 跑來流理台,把一雙白襪腳伸到水槽中玩。這讓我看了很驚訝,以前 Aria 不會這樣子的啊,祇有橘子這隻髒鬼才會到流理台上玩水。

回來台中之後,我發現貓砂盆中的大便沒有用貓砂蓋好,味道挺重的。仔細觀察一下,橘子現在上完廁所,就會在貓砂盆中四處亂抓一下就出來了。ㄟ,你不抓砂將便便蓋住,抓盆子幹嘛?

而且,這個不是台南家裡的『喵』的壞習慣嗎?之前還在跟媽媽說,橘子沒什麼好處,就是便便蓋的非常乾淨,一點味道都沒有,現在連這個好處也沒了?!:O

看來是我把橘子帶回家後,短短的幾天之內,三隻貓相互交流了不少壞習慣!好的不學,壞習慣倒是學得挺快啊!! 〒_〒

不過,底下這隻米格魯的逃獄特技別人學不來了吧?XD

而且,要學壞的話,身材也是很重要的……: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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