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二的時候會學到運動定律。也會提到,如果在一個等速度運動的物體上,施加同等大小但方向相反的力,則對於靜止的觀察者而言,這個物體會是靜止的!!
比方說在往東時速一百公里的車上,往西丟出一個時速也是一百公里的球,則這顆球對於地面的觀察者而言,應該是靜止的!
好難想像對不對?總覺得是老師在唬人的!!
如果你很懷疑老師是不是在唬弄你,那麼可以看一下底下的日本節目片段。他們真的去做實驗,在一台時速一百公里的車上反方向丟出時速一百公里的球。結果,噹噹噹,你應該自己看一下!:)
沒錯吧?球被投出後,果然是垂直落下,沒有橫向的運動吧?:) 不過,為什麼球著地之後滾了好遠呢?不是說會靜止嗎?怎麼又彈了這麼遠?
這個原因你可以想一想喔!!底下開放三位讀者回應!:D
如果在車上往同方向丟出100KM的球呢?
回覆刪除小弟看法: 反向初速度100Km/hr 僅有一瞬間, 故停留也只有一瞬間, 但因車子還在以100Km/hr 的速度運動, 故依照慣性定律, 球以與車子同方向的地方滾過去, 除非車子瞬間停止, 球才有機會停止
回覆刪除球的速度相對於車子來說,會是 100KM/hr;但對於地面的觀察者來看,會是 100+100 = 200 (Km/h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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