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台中市國小預計要減 30 班,以每班 1.5 位教師計算,就是要超額 45 位教師。雖然現在超額教師還祇是出現在國小階段,但可預期的是過個兩、三年,這股超額的風就要吹到國中來了。
我不知道這些超額的教師所屬學校將要如何決定超額人選,但,以往教育界的習慣常以『後進先出』的方式來決定誰要被超額,也就是說,菜鳥最倒楣。不過,我實在不太希望我們學校也是走『後進先出』的方式來決定人選,那對所有人都沒有好處。
進行教師評鑑
今天行政會報時,有同仁提到少數幾位教師習慣性遲到,該如何規範這些教師的遲到行為?其實現在超額壓力這麼重,這就是最好的規範壓力,如果我們願意有人當壞人的話。
為了幾年後的會出現的超額壓力,我們應該現在就訂定教師評鑑辦法、教師輔導辦法、教師超額辦法,在公開場合向所有老師說明未來就依這些辦法來走,讓所有老師有幾年的時間習慣這些辦法,屆時需要超額了就是依照既定的辦法去決定誰要超額,大家都沒話說。
如果現在不將教師評鑑辦法訂定出來,臨時要超額時才訂辦法,一定會引起極大的反彈,甚至會有:『是不是為某些人量身訂作?』的疑問,那時怎麼樣都擺不平;相反的,現在就將辦法訂定出來,大家還有時間適應、調整,比較不會有針對某些人量身訂作的疑慮。
教師評鑑辦法訂定出來後,對於教師遲到、早退等問題會有大幅的改善。畢竟,要評鑑一個教師的教學並不容易,摻有許多主觀的評斷成份;然而,一個教師是否遲到、早退,是客觀可評斷的事實,祇要巡堂確實並詳以記錄,就是無從否認的判準了。
採行教師淘汰制的優點
有了辦法後,除了日後超額有憑據、改善教師遲到早退的問題外,還有許多優點:
- 章則辦法確立,教評會才能做事,將一些不適任教師踢除
- 一旦教評會願意當壞人,將不適任教師剔除,這對學校的名聲一定會有正面提昇的效果。正如前面所說,以往教育界的習慣就是後進先出,大家不想當壞人,結果有些實在不適任的教師還得以留在學校內傷害一代又一代的學生。如果我們學校將不適任教師去除,留下的都是優秀的教師,哪個家長不想將孩子送到我們學校來?
- 一旦實施後,有問題的教師不敢介聘過來。
若沒人想當壞人,僅用後進先出的方式,不適任教師繼續留在校內,他所造成的影響層面越來越大,最後整個學校都被拖累。
為什麼說影響層面越來越大?原本我們 152 位教師,假設有一位不適任教師,那就佔了 1/152,也許社區家長還不太會去提到這位教師;一旦學校超額一半,不適任教師仍在學校內,他就佔 1/76 的比例,社區家長提到不適任教師的次數一定大幅提高。一傳十、十傳百,學校馬上就跌到深谷中。所以在超額壓力逐漸增大的現時環境下,淘汰不適任教師是亟需進行的工作。
講的清高些,訂定教師評鑑辦法、教師淘汰辦法是為了保護學生受教權;講的現實些,我不希望自己被不適任教師拖累而失去工作。
此外,一旦超額確立,屆時學校就會走向一般企業的經營模式:需要行銷(會超額代表學生不夠了,要搶學生)、重視績效責任制,看功勞,不看苦勞。
不過,功勞如何界定?總不能我們自己說了算,一定要白紙黑字,有書面資料才能做準。所以好好整理自己的教學檔案、教學日誌吧,屆時,別人拿不出書面資料做為佐證,而你拿的出來,那你的超額順序就會比別人排後面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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