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會有一些老師會留職停薪在職進修、擔任行政人員,這些老師所遺課務就需要請代理教師來擔任。
比方說,我是資訊組長,我每週授課時數是 2 小時。一個專任教師的授課節數是 21 小時,我的身份從專任教師變成組長時,就有 19 節課是沒有人上的。
往昔遇到這樣的情況,學校可以招考代理教師來上這些課,如果聘不到代理教師,還可以邀請退休教師回校擔任代課教師,所以在師資的聘用上不會有什麼問題,早早就能確定師資進行配課、排課工作。
我的前任教學組長,賴組長,就說他大概都是在開學前一週就將課表排好,然後花一整個星期的時間修飾課表,避免老師出現連四堂授課、第四五節連堂、同一科目在下午授課節數過多等諸多排課上的弊病。
但是這幾年因流浪教師人數過多,各界又懷疑退休教師回校代課有領兩份薪水之嫌。所以去年台中市規定各校不可任用退休教師擔任代課教師。